法院:巡回庭审进驾校 以案释法敲警钟

阅读次数:5688 编辑:nqjjjc 信息来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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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021年6月21日下午,南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滁州市交通驾校举行,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案件,150余名驾校教练、学员、网约平台司机在场旁听。

经法庭审理查明:2020年9月24日21时9分许,被告人程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案发时被告人血液乙醇含量为89.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且被告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两次行政处罚。

2021年3月15日13时43分许,被告人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交叉口右拐弯时与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5月21日,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审理中法庭据查明事实、情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两名被告人均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南谯法院选取特定案件开展巡回法庭进驾校,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鲜活的案例让驾校学员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到酒驾的危害性,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学员们发放宣传手册,希望旁听的“准驾驶员”们通过对被告人的处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深入,南谯法院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把学习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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