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阅读次数:20225 编辑:案管室 发布时间:2018-09-2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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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滁州市监委、中共南谯区区委批准,南谯区纪委监委对南谯区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龙余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龙余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谯区纪委、南谯区监委会议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朱龙余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南谯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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