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8年6月,滁州市南谯区纪委接到市纪委转交的村民举报信,反映章广镇太平集村党总支书记程大海村里工程不公开招投标等问题,接到问题线索后,南谯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情况调查】
经查,2017年8月份,天气干旱,郞峰水库的水位下降,老百姓从二坝中抽不到水灌溉庄稼,就向政府部门反映,经过查看,发现二坝的坝体出现缺口,无法蓄水,程大海在未经村两委会研究、未经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指定胡XX承包修建了二坝的修坝工程,工程目前尚未验收、结算,胡XX对工程的报价为45000元。
【处理情况】
程大海身为共产党员,在任章广镇太平集村党总支部委员 、总支书记期间,将村里的工程不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不经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他人承包,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但情节轻微,其到案后认错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可免予纪律处分。经研究决定,对程大海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程大海作出书面检查。
【违纪者说】
“我从2017年7月开始任村总支书记以来,村里的事千头万绪,当时感觉事情比较急,工程量也不大,为了尽快出成绩,也是“图省事”原因作祟,直接指定他人承包,违反了纪律,对组织上给我的任何处分,我完全接受。”
【执纪者说】
一名党员干部,不能为了出成绩、“图省事”而不守规矩。在无监督、无约束的前提下,在充满各种诱惑的当下还能做到洁身自好是何其难。只有加强纪律约束,有苗头了及时提个醒,有小问题了及时教育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避免党员干部犯错误、走弯路。